除了明星,除了导演和制片人,除了电影公司老板,每年的奥斯卡颁奖典礼的红地毯上还有这样一群人,他们衣着光鲜、容光焕发,与大牌明星称兄道弟,他们的名字甚至常常出现在电影片尾的字幕上———律师。在好莱坞庞大的娱乐王国内部,专业娱乐律师起到的作用不只是法律诉讼或者法律咨询,同时还担负着半个制片人的职责,他们要对电影艺术有高超的洞察力,还要在地产经纪、知识产权、公司法、合同法等领域游刃有余。美国盛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RobertDarwell曾在温斯坦兄弟转让米拉麦克斯电影公司事件背后出力,他的名字出现在《色|戒》、《断背山》、《赎罪》、《21克》等电影片尾的字幕中。盛智律师事务所在中国上海开设首家海外办公室之际,RobertDarwell接受了记者记者的专访,为我们揭开了好莱坞工业背后的秘密。
【电影背后】一场复杂的拼图游戏
记者:最近接过什么有意思的案子?
RobertDarwell(以下简称RD):今年我的一个工作重头是一部“独立大片”———史蒂文·索德伯格执导的切·格瓦拉传记片。说它独立,因为该片是在没有北美发行商支持的前提下完成的,说它是大片,因为它的成本高达6500万美元,主演是奥斯卡提名影星本尼西奥·德尔托罗。影片分为两部独立但又相关的电影,分别以英语和西班牙语对白拍摄。在北美市场发行一部非英语对白的电影,难度无疑相当大。最后,我们通过法国的经纪公司WildBunch,从西班牙的投资方筹到了钱。影片还有很大一部分在波多黎各拍摄,当地对电影拍摄有退税政策。一个美国导演,借力西班牙、法国、波多黎各……成就了一部非常国际化的电影。这部电影的完成,极大程度地体现了法务代理在电影制作背后的重要性。我与索德伯格的合作非常愉快,为了影片的顺利拍摄,这位导演做出了极大的牺牲,制片人劳拉·比克福德和男主角德尔托罗也付出了很多。他们都真心想要拍好电影,都充满了激情。跟这样的团队合作是最有意思的体验。
记者:为电影做法律代理过程中最大的难题是什么?
RD: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,融资、发行、版权……有很多细节问题,就像玩拼图,最难是怎样将每个碎片完美地组合成形。今年我还有一个项目是杨紫琼和文·迪塞尔主演,马修·卡索维茨执导的《巴比伦AD》,我是制片人艾伦·戈德曼(《玫瑰人生》(电视版 电影版))的法律代表。这也是一部非常昂贵的独立电影,影片尚未完成就已大大超支,最后我们只能接洽保险公司,利用之前签订的“完片保证”协议,勉强抵偿超支部分。但保险公司的介入,让手续复杂化了,限制也更多,我顶着巨大的压力,并且费了不少“争执”的口舌,才保证影片拍摄得以继续。而在与演员谈报酬时,如果是好莱坞大公司出品的大制作就会容易很多———大公司会根据演员之前的片酬制定新合同。但独立制片的电影,可能总投资还不及一个演员的片酬,这时就要考验律师的本事了。
【成功之道】演员与制片人之间的智商角力
记者:如何说服大牌演员出演小成本电影?
RD:最好的例子是我代理《美丽心灵的永恒阳光》 时,大家都知道好莱坞笑星金·凯瑞的片酬至少是2000万美元,可这部影片总预算也不到这个数。所以,我们必须让演员确信影片会成功。幸好影片的确非常有吸引力———要是影片本身很无聊,再好的律师也无可奈何。能与米歇尔·冈德利这样的鬼才导演合作,角色严肃且有挑战性,这能拓宽演员戏路,还能增加争奥斯卡奖的筹码,所以再大牌的演员也愿意做出牺牲。现在很多演员都按这种节奏拍片———一部商业大片接一部小成本艺术片,一部纯粹为钱,一部追求艺术理想。所以,律师要抓住让演员觉得值得“牺牲”的理由,我最常说的话是:“是的,我们要削减你的片酬,因为预算有限,但如果电影票房好,我可以给你一定比例的分红……”
记者:哪些影片最需要得到专业娱乐律所的帮助?
RD:最近10年,好莱坞电影工业变得越来越复杂,电影的制作过程不只是制片公司付钱,电影人拍片这么简单。就连制片,通常都需要几家公司联手,发行和制片的国际化的趋势也越来越明显,其中每个步骤都需要律师来完成所需的法律文书。此外,比如要从南非政府方面获取一定的优惠政策,同时从德国融集一部分资金,这就需要一位经验丰富的个中好手,有广泛的人脉,并对这个行业了解透彻。好的律所还是中间人,帮助制片方获得更多资源,从这个意义上讲,律师的作用并不只发挥在法律事务中,更承担了“准制片人”的职责。
记者:与电影明星接触,跟普通客户有何不同?
RD:我面对的常常是演员、经纪公司、经理人、代理律师等多位一体的团队,很少直接与演员面对面谈合同。不过,强尼·德普曾经打过电话给我,主动要求直接跟我谈。这就像是一场考验智商的角力游戏,每个参与者都有自己的小算盘。比方说,如果你代表的是演员,他们自然希望商谈的介入者越少越好,这样他们有更自由的空间。但如果你代表的是制片人或电影公司,他们更希望在所有有决定权者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谈。
【业内前瞻】未来的挑战在于发行
记者:在好莱坞,律所和制片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?
RD:有两种律所活跃在美国娱乐工业,一种是小规模的律所,通常代理演员、导演个人的经纪合约。另一种是我所在的盛智律师事务所这样,是拥有超过500位律师的大型律所,我们通常代理的是制片商和发行商,依赖的是长期合作。拿我来说,跟我合作关系最好的是环球旗下的焦点影业,公司前身USA影业和10月影业也是我非常好的合作伙伴,迄今我们已合作了8年,推出过很多特别的影片,包括《色|戒》、《断背山》,以及今年威尼斯电影节的开幕片《赎罪》。
记者:就你预测,未来世界电影工业会发生怎样的转型?
RD:新技术让电影成本日益降低,未来电影工业最大的挑战还是发行。利用数码技术,找几个私交好的演员,一个导演的确可以在近乎零成本的条件下拍片,甚至可以去圣丹斯电影展映,甚至获奖,但能否找到发行商呢?每年有太多电影因为找不到发行商而“胎死腹中”了。这一点,唱片工业已先行一步,很多乐队选择抛弃厂牌,通过网络独立发行。我想,未来YouTube这样的视频网站会有不可预见的发展潜力,它让电影人不再需要发行公司也可以让观众看到作品。但现在这个模式尚未成形,反而令当下的版权纠纷越来越多。我在巴西就曾看到,互联网上甚至有尚未播出的电视剧内部测评版的视频下载。记者:在娱乐圈,好的律师的地位不亚于明星,你们的名字出现在电影片尾字幕上,你们时常出席奥斯卡典礼?RD:干我们这行,经常跟明星打交道,参加电影节和奥斯卡颁奖典礼,出席各种奢华的派对。比如上个月,我就跟李安一起出席了《色|戒》在洛杉矶的柯达剧院举行的首映礼。但在五光十色的表象之下,我每天都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,时时刻刻要面对堆有半人高的法律文件。当然,乐趣是不少的,我每年都会去法国南部参加戛纳电影节,有阳光、海滩,晚上还能和歌迪·霍恩、凯拉·奈特利一起喝香槟,但这段时间也是我最忙碌的日子,要处理无数合同。对了,每场电影结束我都是最后一个离场的人,因为律师的名字永远出现在字幕最后———无论如何,那是我的名字!




